我省部分医院试行收取优质护理费,一级70元/天,二级40元/天,三级20元/天,需病人自付,但一些病人既想要好的服务,又不想自掏腰包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6日报道(记者 章微)
关注理由:
一人住院,全家受累,而自聘护工,一天叫价百元以上。为此,“优质护理”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举措,从去年3月起,在我省114所医院低调试点。护士除了抽血、输液、量体温等医学护理,还要帮病人洗脸、刷牙、喂饭、擦身等生活护理。随着优质护理试点的推进,我省不少医院的自聘护工率和家属陪伴率大幅下降。百姓将“优质护理”形象地称为“无陪护护理”。
为了让优质护理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在物价部门批准下,我省部分医院少部分优质护理病房开始试点收取优质护理费,一级70元/天,二级40元/天,三级20元/天,需病人自付。然而,一些病人既想要好的护理服务,又不想自掏腰包。优质护理服务费该不该收,该收多少,成为困扰优质护理的一大瓶颈。
【缘起】用优质护理替代“游击护工”
去年,福州林先生的母亲住院,请了一名护工,一天120元。他说,护工只负责看吊瓶、打水等,经常溜号,中午、晚上还要请假回家煮饭。让护工帮忙按摩或翻身等都要加价,比如按摩加30元。他把这名护工辞退,新聘了一名护工,居然遭恐吓,只好再聘请前一名护工的同乡。母亲病情好转了,不需要护工了,结果她不肯走,除非加30元才肯离开。
和护工“过招”的各种不顺心,许多病人家属也遭遇过。省立医院有关负责人说,“游击护工”叫价120~200元/天,一名护工还同时收好几个病人,出了问题,拍拍屁股走人,“游击护工”的各种乱象增加了医疗风险、病人经济负担和医患矛盾,为此,从2010年3月起,省立医院率先试点优质护理服务,到今年3月,省立所有病区均实施优质护理服务。护工不仅要负责治疗,在病人需要的情况下,还要帮病人订餐、喂饭、洗头、擦身、翻身、拍背等生活护理。
她说,一开始很多人认为优质护理是“无陪护护理”,其实不然。家属可以陪护,因为这种亲情的照顾是护士替代不了的,但在家属无法陪护、病人又无法自理的情况下,护士、护理员一定会帮病人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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