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讯 2012年2月23日早上7:33分,阳光财产保险江苏南通中心支公司的查勘定损员吕常春接到报案调度,公司承保的客户与一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吕常春在联系客户后,了解到对方有一人轻伤。于是他在指导客户报案、赶往现场的同时,迅速与南通中支人伤调查员卢毅联系,确认案件实行“闪赔”服务标准的可能性及调解金额。很快,保险责任、调解方案、金额及需要收集的材料确定完毕,客户和伤者双方也经现场调解达成协议。随后,吕常春将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及相关材料上传至阳光产险“车险闪赔系统”。13:36分,赔款支付完成。客户对阳光产险的工作效率大加赞赏,而伤者也表示: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款,阳光保险很实在!
仅用6小时,阳光产险将一起通常要耗费十天半月才能结案的“人伤案件”处理完毕。
“闪赔”升级 探索车险理赔全方位高效率
曾于2011年首创“闪赔”概念,打破行业规则,屡获赞誉的阳光产险近日再推“闪赔”服务标准升级。在实行“阳光‘e车险’客户,专享5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免单证,报案24小时内赔付的承诺,超时按赔款金额百倍罚息”基础上,又在服务范围和理赔效率上下起了功夫:
除现有阳光“e车险”客户外,为2012年起保的阳光产险电销客户开通“闪赔”服务;探索车险自助理赔处理方式,减少客户在事故现场等待时间,通过指导客户自己上传照片等资料,从而实现自助理赔;试点运行“车险人伤闪赔”服务,突破目前“闪赔”服务标准只适用于“单车损案件”的限制,提升小额“人伤案件”理赔效率。同步核定人员伤亡和车物损失,在接到报案后72小时内完成赔款支付。
可以看到,升级后的“闪赔”服务标准适用范围更加广泛,索赔手续简单化,结案时间更加精准,阳光产险为客户想得更细,做的更多。
阳光产险副总裁李更,主管公司客户服务及理赔运营。他表示,阳光产险自成立之初就提出“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从而引导公司在各个操作层面,都形成了“客户导向”的管理模式。保险的最大功能就是为客户提供保障,而这种保障的兑现,最直接的就体现在理赔环节。在车险理赔方面,阳光产险奉行“接案快、到场快、定损快、赔付快、回访快”的服务标准,全国统一客服专线95510实行365*24小时的接报案受理、查勘定损服务;执行客户报案后,查勘人员在第一时间和客户联系,并在承诺时间内到达现场履行服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