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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卖软件为名从事非法荐股 张欣案告破获司法判决
money.fjnet.cn 2012-06-25 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我来说两句

张欣落马

非法经营终获司法判决

“近年来,我们每年办理的欺诈类案件大约在100多个,占侦办总量的1/8,张欣案由于涉及证券监管的专业问题,在办理过程中我们跟证监机构保持了密切沟通协作。”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任丽新检察官说。

她还介绍,如果销售软件仅仅是加工、分析交易数据,辅助投资者自行做出投资决策,很难归类于非法活动,但是目前市场上针对散户的炒股软件,经专家鉴定大多毫无投资利用价值,张欣及其关联公司正是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名,非法从事了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实际上是销售软件为非法荐股提供掩护。

由于此案受害人分散于全国各地,多数无法联络,部分举报该案的受害人未保留汇款票据等具有证据效力的凭证,西城区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向法院起诉张欣案时,指控的涉案金额为50余万元。审理中,因检、法部门证据认定标准不同,最终法院认定的涉案金额为40余万元。

“审理过程中,张欣辩称公司未经营向公众荐股行为;即使存在荐股行为也是个别业务人员所为,与公司无关,自己也不知情。但在证据面前,他的辩解站不住脚,法院也没有予以采信。”任丽新表示。

张欣最终落马。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2年5月24日对此案做出一审宣判,判决张欣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尚未追缴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并没收。

张欣案是北京辖区首例获得司法判决、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名、线下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案件。目前张欣正在服刑,并未提起上诉。其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被吊销,并被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系统。

非法咨询面目相似

投资者应引以为戒

北京证监局局长王建平介绍,近年来北京局与公检法机关密切协作,建立了“打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北京地区非法证券活动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当前,传统销售“原始股”活动基本消失,但以售卖炒股软件为名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突出。

“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发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具有大抵相似的表现形式和特点。”王建平说。

这些特点包括:开设网站推出股票行情即时分析业务吸引投资者并吸引其留下联系电话,让员工按照固定的通话模式拨打投资者电话并进行营销,推销时承诺高收益以引投资者上钩,为逃避监管往往披着销售炒股软件的外衣,要求投资者先缴纳费用然后推荐个股,钱款多汇入个人而非公司银行账户,投资者一旦操作获利就鼓动其升级为“VIP”客户并缴纳更多费用,成立所谓“专家小组”为投资者提供一对一服务并通过更换专家骗取更多的费用。

明眼人或许不难发现这些骗术的漏洞之明显,但在“一夜暴富”的投资心态蛊惑下,一旦有了“天上掉馅饼”的想法,投资者就很可能被蒙蔽双眼,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北京证监局局长助理陆倩提醒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时应当慎之又慎,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首先要对自己的投资资金树立“自保意识”。

她表示,首先,股市运行有其内在规律,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当有科学的心态;其次,选择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选择具备资质、合规经营的机构,目前经证监会批准可开展投资顾问服务的机构包括绝大多数证券公司以及90家左右的持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这些机构名称都可以在证监会网站上查到;再者,投资者要努力提高辨别能力,犯罪分子手法往往多变,但若承诺高额收益、约定利润分成,或者以提供内幕消息、合谋操纵股价为诱饵,基本可以判定该机构不合法;另外,投资者还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偏听偏信,接受投资咨询服务时要谨慎签订合同,不要接受不签合同或者以其他合同代替证券咨询合同的服务方式。

另外,陆倩还提醒,投资者在获取投资咨询服务时要注意保留合同、汇款单据、发票等各种资料,一旦受骗或者发生纠纷,这些凭证将可以帮助投资者维权。

“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张欣非法经营案的宣判,为司法机关提供了一个成功案例,我们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打击证券违法的工作力度。”王建平表示,北京证监局正与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专项行动,并已侦破数起案件,目前这些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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