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 正文
港媒:成龙涉嫌持枪遭警方调查(图)
money.fjsen.com 2012-12-18 09:45   来源:凤凰网    我来说两句

成龙接受《南方人物周刊》采访实录摘选:

人物周刊:那时候为什么要成立香港演艺人协会?

成龙:我在美国受到很公平的待遇,回到香港,看所有的艺人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给人欺负,收不到钱,给黑社会欺负。我第一个在《壹周刊》,坐在那边,我说来找我,不要去欺负那些无辜的人。只有我敢这么做。我跟黑社会对峙过。

人物周刊:怎么对峙?

成龙:那个时候真的是拿杆枪指着刘德华他们拍戏。你在这组拍戏,来两个黑社会,拿着枪,说你过来我们这边拍戏,你的片酬是10万的话,就给你2000。这么欺负!签在我公司的是张曼玉、王祖贤、张学友,我是他们的老板,给人欺负怎么办?我只能出头。

之前他们欺负我的时候,我躲到美国,一下飞机就被人开枪。我得每天拿杆枪出去。一回到香港吃饭,二十几人围着我,拿着西瓜刀,我自己带一杆枪,衣服里还有两杆枪。我说你们欺人太甚,我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地躲你们。后来我是两杆枪、6个手榴弹对着他们。

最高刑罚可判终身监禁

在访问刊出后,各界除了对成龙说要“规管香港游行”而议论纷纷外,另一令人咋舌的内容是“持枪言论”。虽然成龙声称为作自我保护用途,而身持多样危险武器。根据《本港的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38章内的第13条规定,若有任何人持有枪械或弹药,但是没有管有权牌照或经营人牌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0万及监禁14年。此外,任何人在无合理解释情况下,便带备枪械或弹药,根据第238章中第18条的《携带枪械或弹药或仿制火器意图犯刑事罪》指出,这情况若侵入或身处任何地方,即属犯罪,最高的刑罚为判处终身监禁。

责任编辑:editor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