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风险如何自担
民间资本愿办,银监会也同意试办,但“自担风险”这一事项却悬而未决。
监管机构对于试办民营金融机构的原则是:发起人要承诺风险兜底。此外,这类金融机构在用资本承担风险之后,还要由发起人对剩余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对存款人进行适当赔付,避免经营失败损害存款人、债权人和纳税人的利益。
在此前管理层召开的民营银行研讨会中,就有专家提出采用“无限责任”这一公司形式。对此,一位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企业家表示:“对于大股东以及主要管理人员,是应该采取连带责任,出了事要担责。但是,无限责任太苛刻。需要个人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要规定一个限度。”
鉴于目前存款保险制度尚未落地,上述企业家还对记者表示,已经向国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来对存款进行保障,作为目前的权宜之计。
作为风险防范的一个建议,张震宇还表示:“可以将这家银行上缴的税收拿出一部分来,成立一个风险池,或在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前直接买保险。一家银行如果出险,一般是5年后。起初5年的时间把税缴足,对风险有个缓冲。”
这一话题也在莫干山会议上被激烈议论。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不必强调民营银行的特殊性。现在说它特殊,是因为风险的特殊性,这是因为制度的缺失。其实,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后,该交保费就交保费,也不用自担风险了。出资人如要承担无限责任,这样的话就没人敢做了。”
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张震宇也认为:“不必太强调‘自担风险’这个问题。银行在地方落地,一旦出险,地方政府不能免责。我愿意与监管部门一起来维护这家银行。”
中国银监会研究局
副局长龚明华:
“我们一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这对银行和投资者双方都是有好处的。目前的背景是,在利率市场化加快的背景下,如何控制风险?这个平衡点的寻找,是我们正在做的工作。”
温州市金融办
主任张震宇:
“可以将这家银行上缴的税收拿出一部分来,成立一个风险池,或在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前直接买保险。一家银行如果出险,一般是5年后。起初5年的时间把税缴足,对风险有个缓冲。”
社科院金融所
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
“不必强调民营银行的特殊性。现在说它特殊,是因为风险的特殊性,这是因为制度的缺失。其实,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后,该交保费就交保费,也不用自担风险了。出资人如要承担无限责任,这样的话就没人敢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