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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传闻的乖谬
money.fjnet.cn 2013-10-14 09:24   来源:华夏时报    我来说两句

从那些实现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来看,遗产税确实为政府提供了稳定的税源。2008年,中国台湾台塑集团创始人王永庆去世,他在台湾留下的遗产高达600亿元。由于生前没做任何税收筹划,虽历经遗产计算、更正、捐赠扣抵等程序,最终仍确定遗产税总金额约119亿元新台币,创下台湾史上最高遗产税纪录,使得台北市政府轻松完成年度税收任务。

那么,在当下中国开征遗产税,是否能够实现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从而达成社会公平?那倒未必。

首先,政府收入增加未必导致收入分配公平。厦门大学的一个研究指出,自2000年以来,中国财政收入增速持续高于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基数大幅度提高,预算内财政收入从2000年的1.34万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1.72万亿元,增长了7.75倍。长期的财政收入超经济增速增长,使得其占GDP的比重迅速上升。2000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约为13.5%;到2012年,该比重上升到22.6%。这么多的财政收入是否导致更加公平的收入分配?从现实的效果来看,并不是如此。正如前面所述,中国的基尼系数在2012年达到0.61,而在2000年却低于0.5。那么,遗产税的推出是否能够改变这个局面?我看也很难。

其次,遗产税是否能够把那些富裕阶层的税给收上来?我们不妨以个人所得税为例进行分析。开始于1980年代的个人所得税,其目的也是为了调节个人收入差距。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不尽如人意。以2012年为例,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为5820亿元,而工薪所得税是3577亿元,占比超过60%。换句话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以工资收入为主的工薪阶层,而绝大多数的富裕阶层却没有真正成为纳税的主体。为什么富裕阶层不会成为纳税主体?一个原因是因为富裕阶层有着更多的避税工具,比如企业主可以通过减少收入和增加支出的方式来达到避税目的;二是因为在目前分类纳税的技术约束下,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很难被政府监测,在工资收入环节扣税就成为成本最小的征税方式,于是工薪阶层的收入就很自然地成为纳税主体。

实际上,开征遗产税很可能也会面临上述这样一个难题。对于一般公众而言,由于资产不多,也不会去做什么税收筹划,因为成本收益比并不划算。但是对于那些富豪而言,这实在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事。首先,他们可以设立多层投资公司来避税。其次,通过海外投资转移资金。“台湾有钱人都不死在台湾”就是对这一现象的生动写照。也正是如此,意大利、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已经开始取消遗产税,有些国家也在考虑取消遗产税。

责任编辑:潘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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