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的服务范围有望于本月中旬扩大至全国。
上证报记者获悉,国务院层面关于全国股转系统扩大试点的有关决定已经形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工作,或将在本月中旬正式下发,届时全国股转系统覆盖范围将从京、津、沪、汉四个试点园区一步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将可申请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交易。该市场将不进行挂牌规模和挂牌节奏的调控。
扩围冲刺相关决定有望中旬下发
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试点扩大到全国”,此后扩围的各项准备工作快速推进。记者了解到,近期国务院将下发有关决定,正式宣布将全国股转系统覆盖范围一步到位扩至全国,打破试点时期的园区概念,届时全国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交易。
目前,该决定已经形成,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将在履行完法定程序后正式公布。预计最终公布时间将在本月中旬。
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决定提出的工作安排,监管部门也将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出台配套的规则指引。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则将对涉及到的业务规则进行调整。
资深专家表示,以国务院决定的方式宣布扩大全国股转系统服务范围,不仅能够进一步确定全国股转系统作为全国性证券市场的定位,也提高了市场建设的法律层级,从而形成包括国务院决定、证监会部门规章和市场主体业务规则在内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
试点时期,全国股转系统与京、津、沪、汉四地地方政府签署合作协议,以明确政策协调等内容。据悉,国务院上述决定下发后,市场发展所涉及的政策协调事项将进一步理清,为各部委、各地方政府部门为中小企业获取全国股转系统服务提供更好的制度环境打下基础。“这也意味着全国股转系统的建设,将在更大范围、更大支持力度下得以开展。”上述专家说。
准备就绪储备资源丰富
与此同时,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在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技术建设、市场发展等各个层面的准备工作也已就绪,待决定下发后,即可按期开展面向全国的申报受理工作。该市场将不进行挂牌规模和挂牌节奏的调控。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董事长4日在京表示,全国股转系统扩大试点的各项条件已经具备,公司正在推进扩大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做好各省区园区外挂牌项目资源储备;进一步完善系统制度规则,抓紧建设交易支持平台等。
截至10月底,为企业提供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服务的主办券商已有77家。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不少主办券商已自年中开始与四个试点园区外的企业进行沟通,全国范围内已有2000多家企业与主办券商进行了预沟通,其中部分已签订辅导协议。为摸底全国中小企业的挂牌需求,还进行了非正式的企业电子材料预申报。
按照目前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位,该市场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但也不仅限于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凡符合已公布的5项挂牌准入条件、满足信息披露基本要求的企业,全国股转系统原则上都将同意其挂牌。
此前,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总经理谢庚在公开场合表示,在制度层面,全国股转系统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市场规则体系,并将适时配套推出股票转让、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等方面的细则和指引。
他还透露,11月起,全国股转系统将启动“开门搞点评”工作,即隔一段时间将企业挂牌的审核程序、审核要点,遇问题如何处理等进行汇总,请证券公司、投资人、律师、会计师参加评审,并提出意见,将审核与主办券商推荐、市场自律监管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和透明度。
截至目前,全国股转系统已发布41个业务规则,挂牌公司已有347家,其中今年挂牌147家;实施定向发行44次,融资6.9亿元。券商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挂牌股票股份总规模达到90亿股,市值合计384亿元。华融证券认为,未来5年全国股转系统将保持快速发展,并于5年后进入稳定发展期。
新系统明年上线实现多种交易方式
除制度建设方面已发布41项业务规则外,全国股转系统支持平台的建设也已经进入冲刺阶段,按照工作安排,新的交易系统拟于明年年初正式上线运行,届时多种交易方式将可落到实处。
针对全国股转系统交易不甚活跃的现象,业内人士认为,这主要由三方面因素造成,一是目前试点范围有限,挂牌企业仍仅限于四地园区;二是股转系统所服务的中小企业,具有股权结构较为集中的客观特点,影响交易活性;三是目前新技术系统未投入使用,基于旧技术系统的交易方式有限,也不利于交易活跃度的提升。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市场定价及风险管理功能,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在保留协议转让方式的基础上,将创新地并行实施做市商制度。挂牌公司股份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等进行转让,并可以转换转让方式。新系统上线后,上述交易方式将进入实际操作,市场普遍关注的流动性问题也将得到改善。
另外,区别于拟上市企业由于审核流程形成排队现象,全国股转系统针对所服务对象的特点,建立了简易、高效的审核流程。统计显示,2013年新规则实施后,全国股转系统从受理材料到出具审查意见通常仅需30个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