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经济与法 > 正文
过头税与尴尬的税务总局
money.fjnet.cn 2013-12-27 08:5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背景:全国税务工作会议26日举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专门强调不要收过头税,他表示,“我不愿意被大家的唾沫星子淹死,我宁愿自己到菜市口去,如果你要是收过头税。”他还强调,原来有的一些优惠政策,如果没有实行,也算是收了过头税。(12月26日央广网)

过头税超出了税法规定的范围和税率,加重了企业负担,最终转移到消费领域。这次税务总局负责人当着各地税务官员的面表态,显然,是意识到了问题很严重。这样的反省,值得点赞。不过,从目前的财税体制来说,税务总局表达“不满情绪”的同时,也有几分尴尬。

众所周知,“过头税”不外乎三四个原因:一是按指标征税,即税务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指标性的任务来征税。二是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而转移支付又不到位,导致部分地方政府通过征收过头税来满足财政支出需要。三是税收与财政收入的关系很密切,而财政收入又成为政绩考核指标之一,刺激地方政府多收税甚至征收过头税。另外,对过头税责任人严惩不够。

按指标征税问题,并不是税务总局所能根治的,因为这不仅与税务部门有关,也与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有关,必须进行顶层设计和顶层推动。匹配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需要通过财税改革来实现。还有,对过头税责任人的惩罚,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并不是税务总局说了算。

尴尬归尴尬,税务总局仍有可作为的空间,比如,明令禁止国税系统征收过头税,推动财税改革。

 

责任编辑:杨淏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