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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爆发“补税门” 1.4万流通股东成替罪羊
money.fjnet.cn 2011-10-19 09:2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来说两句

“补税门”爆发 公司违背承诺

在审计署发布调查报告后,上市公司中的“伪高新”们浮出水面,那些上市前顶着“高新”的帽子,以优惠税率增厚业绩的企业再也不能在光天化日下“裸泳”了。而贝因美就是其中之一。

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很显然,经过审计署的调查,贝因美并不符合“高新企业”资格,也就不能享受所得税率10%的优惠。税款退回也更加证明了贝因美不符合上述法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事项,贝因美最终还得让流通股东承担责任,显然有违常理。

国际某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韩先生进一步解释称,该事项属于会计差错,贝因美补缴的2008年和2009年税款原本应该在当年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公司既然要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当年的利润肯定会减少,那么留给现在股东的滚存利润就会减少。

那么,贝因美的盈利能力即将下调,由“现在的上市公司”承担贝因美2008年,2009年的补缴税款,显然是让流通股东成了“替罪羊”。

值得注意的是,贝因美不仅违反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还违背了自己的招股承诺:“在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建刚称,公司既然作出了承诺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那么在法律上可以看成 “一旦出现其他重大事项,就要负责到底。”按照这个说法,贝因美上市半年,高新资格被否,补缴税款5893万元,同时公司上市前三年业绩调低,该“重大事项”就应该由原股东负责到底,而不是让现在的流通股东来承担。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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