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讯 (记者 王永珍) 近日,省政府批准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福建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这是我省编制的第二部改革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率先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转变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发展民生上探索更多经验,在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服务全国发展大局上拓展更大的作为空间。
我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将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体制性障碍,即着力解决影响优化发展环境的体制性障碍,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性障碍,加快投资体制改革、价格改革、要素市场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存量资源发挥效率的体制性障碍,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快农村改革,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根据《规划》,我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将在八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的新突破。探索建立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体系;完善与央企对接合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的政策引导作用,促进民营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升级;综合运用资本注入、再担保风险分担、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
金融创新领域的新突破。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积极组建区域性私募股权融资、股权转让市场。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新突破。探索开展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试点;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长效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的财政补偿机制;开展行政审批项目代办制试点。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突破。鼓励异地联合创办开发区;争取在东山湾、泉州湾、湄洲湾等港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鼓励省内港口和物流企业到内陆省份设立陆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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