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转介绍”利益驱动?
表面上看,客户自行进行非法海外资产转移,对境内私人银行并无直接好处。但在境内外联动的利益分享机制之下则不然。
海外移民和全球资产配置已成为近年来私人银行服务的热点。根据建行和波士顿咨询发布的《2011年中国财富管理报告》,越富有的人对离岸产品的需求越大,资产规模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客户中,22%使用过离岸产品和服务,这部分需求还在增加。
那么,私人银行是否会为了满足客户的这些需求铤而走险?记者调查发现,情况并不简单。
一位外资私人银行资深人士介绍,通常在中国境内经营的私人银行,无论是中资行还是外资行,都只能服务客户的在岸业务。
这意味着,如果客户使用离岸私人银行服务,则需要先成为海外私人银行的客户。“中国的私人银行客户并不会自动成为其他国家的私人银行客户,必须按照当地私人银行要求开户,比如在当地存入100万美金。”多位中资行私人银行内部人士称,使用离岸服务的客户大多在海外就拥有资产。
按照现行法规,私人银行能够为客户办理的资产转移服务几乎没有。
“只能根据外管局的购汇要求办理。”工行私人银行部人士说。按规定,每人每年的购汇额度为5万美元。“你可以多找几个人换汇,提早几年开始准备。”一名国有大行私人银行部高管说。不过他认为,蚂蚁搬家,资金有限。
而各家私人银行提供的海外资产配置服务,主要通过QDII(合资境内投资者)方式投资海外。这种模式中,客户以人民币投资QDII基金,该基金在海外投资后将受益返回国内。虽然可以完成全球配置的功能,但资金最终还将回到内地,并未跨国转移。
另一种“内保外贷”形式客户在国内存有资产,银行提供海外贷款,则被外资私人银行人士解读为“是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和私人银行无关。”
那么,如果客户自行进行了海外资产转移,境内私人银行又持何种态度?前述外资银行人士坦言,表面上看,海外私人银行增加了客户,境内私人银行却并没有得到直接的好处。但实际上,通过境内外联动,境内私人银行也能获得一定收益。
已开展离岸业务的多家中资私人银行,多数也在海外搭建了平台,或私人银行分部,或海外分行,从而将有海外金融需求的客户留在自己的体系内,并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利益分成。一家尚未开展离岸业务的股份行私人银行高管告诉记者,该行之所以没有开展离岸业务,原因之一是寻找合作机构涉及利益谈判。
前述渣打员工透露,此前渣打主推离岸业务的是一位新加坡人,而吴伊甸是新加坡籍,有可能是延续了当时的做法。他认为,“农行的孙锋可能不是渣打国内私人银行客户,不排除其是海外私人银行的客户。”
“例如根据法律,海外私人银行的客户经理不允许在中国境内的经营场所内为客户开户和办理业务,但实际上,这些人可能会在经营场所外的地点完成这些活动。”前述人士称。
在一些情况下,中国境内的私人银行客户经理甚至会代为办理开户事宜。
根据国家外管局相关规定,中国公民在国外开户可以去当地,或通过具有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资格的境内银行代为办理。代理开户见证即境内银行替客户在境内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并见证所有的材料都是真实的,然后将其寄往海外银行,海外银行根据当地法律审核,通过后将材料寄回国内。
此类业务中,中国银行进行得较多,主要是让留学人员在出国之前做好准备,出国前将资金汇向海外账户,出国后直接使用。然而有的外资私人银行人士直接利用自己仍然拥有国外金融机构从业资格,在国内直接为客户开户,略去中间程序。“开户见证需要得到境内、境外监管部门双方的同意。”一家涉足离岸金融的中资银行私人银行人士介绍,例如为境内居民进行在港“开户见证”,需要向金管局报批,以及在内地向银监会报备。如果省略则意味着规避了双方的监管。
银行对客户的资金来源进行审查是避免陷入客户“洗钱”纠纷的重要环节。前述国有大行私人银行部高管认为,对于中资银行来说,此类问题并不严重。“我们的大部分客户来自于原有的体系,和银行资金往来较多,所以银行比较熟悉,只有很少的陌生客户。”
对这部分陌生客户,这家银行通常会去了解客户原来的工作内容,使用哪家银行的服务,以及如何创业等,并会去原银行及央行征信系统了解客户信息。“没有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他说,“洗钱”问题主要出现在外资行,客户来源过于广泛,“尤其是瑞士、香港、新加坡等地,客户来自全球各地,所以难以核查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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