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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小麦巨灾考验农险服务 “联办共保”显优势
money.fjnet.cn 2012-06-14 13:37   来源:中国网    我来说两句

联办共保:凸显机制优势

“关键还是联办共保!”,在谈到中华财险高效查勘时,专家指出:一方面是中华财险的高度重视和高效组织,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基层涉农组织的全力支持和专业人才配合,两者缺一不可。

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尽快帮助中华财险高效查勘,盐城和淮安两地的县、乡两级政府农工部和农经站全程提供查勘技术支持,并协调基层村干部配合查勘小组开展查勘定损的有关工作。各村组不仅统计受灾农户的明细情况上报,并在查勘时带领查勘人员按照损失清单,到田到户现场查勘。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查勘的速度和效率,也减少了查勘定损时可能发生的纠纷。

据调查,“联办共保”是江苏省率先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时采用的模式,目前国内其它省份(比如贵州)现在也开始采用。

2004年江苏首先在淮安开始“联办共保”模式的试点。在江苏省政府的支持下,由淮安地方政府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淮安中支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共同开办农业保险,并共同承担农业保险经营的风险。经过3年的有效探索,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底向全省推广“联办共保”农业保险模式。

“联办共保”模式最大特征是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通过协议形式构成一个保险共同体,政府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发动工作、承保统计、保费收取、并协助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及理赔,保险公司则协助地方政府承保(比如出具保单和承保数据核实等),具体负责查勘定损理赔等保险的技术性业务。同时,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按照协议规定的比例,共同承担当年能繁母猪养殖保险的经营风险,以及带来的效益或亏损。

在这种模式下,由于地方政府需要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政策性保险的经营风险,这就有助于督促地方政府提高管理农业保险的责任感,规范和约束地方政府行为,有助于调动和发挥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有助于优化和整合地方政府的基层管理资源(如防疫系统),有助于从体制上降低从承保到理赔各环节的道德风险,有助于从成本上降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费用。

“联办共保模式有助于解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深层次矛盾。”原南京大学金融与保险学系主任于润教授指出。其他专家也认为,本次中华财险成功应对小麦赤霉病巨灾,与联办共保模式带来的机制优势有着直接关系。

只有“联办共保”才能将商业保险资源与政府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资源有机的整合起来,共同管理这一险种,这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办的必要条件。于润教授指出:一方面由于保险公司农险管理人才少,且受成本约束,保险公司不可能配置较多的人力等管理资源,但必须服务于数量众多的农户,管理难度大;另一方面,所管理的农户一直习惯于接受政府农村基层乡镇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在初期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时肯定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缺乏信任感。显然,如果没有政府农村基层乡镇组织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保险公司几乎不可能开办政策性保险业务,更谈不上有效管理这一险种。因此,破解这一矛盾的可行思路就是“联办共保”,

专家指出:只有通过“联办共保”,将地方政府农村基层组织的网络优势与保险公司的技术优势(比如产品开发、厘定价格等)进行有效对接(契合),方能实现“低成本、高覆盖”和“服务高质量、管理高效率”目标,才能真正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充分发挥“惠民安国”的政策性功能。

“谢天谢地,好在买了保险!”农民老张说道:“现在啥也不想,就两件事,一个是担心小孩高考考得如何;二是得赶紧准备种水稻。”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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