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7月起实施医保新政 为居民减轻医疗负担7500万/年
亮点2
基金使用范围扩大
今后,门诊社会统筹基金500元的报销范围,将扩大到一般诊疗费和常规医疗体检项目。
《意见》规定,从7月起,门诊使用社会统筹基金500元的使用范围,由原来只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一步扩大到可用于一般诊疗费和常规医疗检查项目。
通过扩大门诊社会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使用范围,一方面将一般诊疗费纳入了使用范围,可以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到基层社区医疗机构的医疗费负担。另一方面,将常规医疗检查纳入支付范围,可以满足参保人员定期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X射线等常规医疗检查的需要。
此举不仅提高了居民预防疾病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部分参保人员随意点药、无病囤药等现象发生,还有利于逐步形成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格局。
据悉,2010年厦门市实施门诊使用基本药物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政策以来,已有42万多人享受这项政策的实惠。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人数同比增长了一倍多,人均、次均门诊医疗费用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解决了一些慢性病、常见病患者就医购药困难的问题,缓解了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
亮点3
居民看病负担减轻
《意见》规定,从7月起,参保城乡居民门诊、住院就医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不同费用段的报销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
这样一来,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水平将分别可提高到50%、75%以上,居民参保人看病、住院的个人负担,进一步减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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