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曹攀峰
9月3日,证券时报以《海南高速984亩土地雪藏15年》为题,独家披露了海南高速(000886)在海南万宁市拥有984亩旅游用地,但自上市以来从未详细披露的情况。针对该报道,10月13日海南高速发布澄清公告回应,承认在万宁市新梅乡拥有648亩旅游用地,但对万宁礼纪镇的332亩旅游用地的情况却语焉不详。
648亩土地原始成本148万
针对证券时报的报道,海南高速经过核实表示,目前该公司确实拥有万宁新梅乡648亩旅游服务业用地,其地理位置为海南环岛东线高速公路169公里处,土地性质为旅游服务业用地,土地使用证取得时间为1996年12月31日。
事实上,万宁新梅乡的土地数量与之前证券时报记者掌握的情况有细微差别,据记者获得的万宁市政府函件材料,海南高速在新梅共有约652亩土地被收回。
同时,公司表示,上述648亩旅游服务用地按历史成本价作为计账依据,其账面原始成本为147.93万元,公司在历年年度报告中均以无形资产——公路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予以披露。1997年招股说明书中已将上述土地资产纳入上市公司资产评估范围。
海南高速的公告印证了证券时报之前的报道。海南高速公告称,2000年10月,万宁市政府曾以上述土地超过开发建设期限,属闲置土地,发函收回648亩旅游服务用地。海南高速也曾于2000年10月21日、2002年6月28日分别向万宁市政府申诉,要求继续维持土地使用权,但万宁市政府没有回复。2011年11月,万宁市委员会、万宁市政府和海南省国资委在万宁召开省属企业投资合作恳谈会,研究了上述648亩旅游服务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要求市国土、规划等部门配合海南高速尽快完善该项目用地、规划等手续,以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012年4月11日,海南高速成立了资产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后,多次与万宁市政府协商,希望万宁市政府尽快改善投资环境,配合公司完善该项目的用地、规划等手续,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海南高速表示,截至公告日,该块648亩土地使用权仍在公司名下,尚未具备开发条件,公司将根据该土地遗留问题的处置进展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