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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新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上限取消
money.fjnet.cn 2013-03-29 09:16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4月1日起,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强化,运营成本有望明显降低。日前,保监会出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入市条件、设立程序等相关内容,但未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数量做上限规定。

“以往有关保险分支机构准入条件的规定散见于多个监管文件当中,一些地方保监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准入机制规划不足、标准不一、透明度有待提高等问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保险研究所副所长许闲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审批标准的统一,保险公司筹建分支机构将实现“标准化”管理,企业的成本将明显降低,管理也将更加规范。

整合监管

“《办法》出台前,有关分支机构设立的制度规定分见于多个监管文件中。”许闲告诉记者,《办法》中的大多规定在以前的文件规范中也能找到,但这是一个专门性、针对性的文件,有利于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与新一届政府强调的“提高政府效率,市场能做的交给市场做,市场不能做的那政府该如何做好的”大背景相吻合。

加强对保险法人机构监管是2013年中国保监会的重点工作之一。许闲认为,这份文件释放了两个重要信息:一方面,保险监管以后会进一步强化,尤其是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另一方面,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审批将成为对保险公司监管的主要切入点。

“过去,我们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大。一方面,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大多是通过分支机构来实现,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保险行业产生误解也往往是由分支机构造成。”许闲分析说。

责任编辑:乔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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