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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路新规遭质疑:1年免费20天换来多收一两年
money.fjnet.cn 2013-05-09 16:55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关于 收费年限

收费公路期满前已还完贷怎么办?

条例修正案拟规定可继续收费

自1996年江苏省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宁高速通车至今,江苏的高速公路里程已经突破4500公里,而许多高速公路当初设定的收费年限也过去很多年,收费年限到期后养护的钱谁来出,以及一些当初贷款建设的收费公路提前完成了经营还完贷的还要不要收费等问题都摆在了交通管理部门的面前。为此,条例修正案中有这样的规定:

“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收费年限可按照公路的两个大修周期进行核准。”

与此相关的还包括:“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重新核定。”所谓“还贷、经营期满”指的就是,收费期限还没到,但贷款已经还完了。不过,业内人士指出,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一般总能通过各种办法使还贷期与收费期基本相当,不太可能在还能收费的时候先把贷款还完。

记者注意到,别的条款改变得较多,但有一点没有变化,交通运输部在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继续明确:“收费公路终止收费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明确规定终止收费的日期,接受社会监督。”

专家观点

免费政策国家不补就只能靠延长收费

今后高速很可能是“低收费、长年限”

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院长杨卫东昨表示,公路收费在短期内是很难停止的,未来中国的高速公路很可能是“低收费、长年限”的模式,在这个背景下“因免费延长年限”的条款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观点一:免费的损失国家不补那就只能靠收费

网友们反对声最强烈的就是以延长年限来补偿企业的损失。杨卫东说,以江苏为例总体高速公路是赚钱的少、亏本的多,尤其是苏北的高速没有赚钱的,而作为经营企业当初都与政府签了合同,合法收费,国家出台了免费政策,又不给企业补偿,那只有靠收费。“另一方面,如果国家给补偿,拿的也是纳税人的钱,国家不补贴靠延长收费,就是开车人的钱来补企业,说到底就是谁来承担损失的问题。”

观点二:小客车免费大巴车不免的政策不合理

只有小客车享受到了免费,却要所有车一起延长收费,这一条款的确让人觉得有失公允。从去年国庆起,杨卫东就在持续关注小客车节假日免费政策。他认为,这一政策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只针对少部分群体拥有的小客车提供免费通行,而对普遍民众乘坐的大巴车不免费。“交通资源就这么多,未来主导的一定是公共交通运输体系,政策出台的前提应当是促进公共交通,而不是促进私家车消费。”

观点三:高速公路的发展方向是低收费、长年限

关于收费年限的一些规定是杨卫东比较关心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未来推进全国联网收费,像南京的二桥、机场高速这样独立的收费公路会越来越少,而在同一路网中别的公路还在收费的情况下,停止某一条公路的收费不现实,因为车子肯定会选不收费的走,路径也难以确定,可能的办法是摊到总路网里,将平均收费水平降低。

当高速公路网都建好之后,庞大的网络还面临一个养护的问题,杨卫东认为,还贷、经营期满后的收费公路还可以按基本养护需求继续收费这一条款实际上就是为今后高速公路的运营在做打算,原因就在于财政出不起这笔钱。“我认为,今后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方向就是低收费、长年限,比如今后可能走一趟只要交2块钱、3块钱,这是有可能的。”

责任编辑:陈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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