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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五大官司揭示中国保险业典型性缺失
money.fjnet.cn 2013-05-23 09:49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试错经营考验

  消费者维权勇气

  该案件的双方李滨律师与保监会争议的关键在于网销跨地经营的合法性,即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在没有分支机构的地方销售产品是否违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对此有相关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机构参与共保、经营大型商业保险或者统括保单业务,以及通过互联网、电话营销等方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保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由于有身份上的特殊性,有专业上的便利性,所以李滨律师此次要将诉讼坚持到底。但不是每个消费者都有这样的忍受力和专业便利。面对网销这个新事物,相关的监管措施相对落后,一旦产生理赔争议,消费者往往就妥协了,“无论是行业协会调解也好还是诉讼也好,消费者只能到保险公司所在地。目前的规则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非常薄弱。”

  李滨认为,网销保险异地理赔的问题仅是网销监管问题的一个缩影。“注重发展,不注重规范发展,是保险行业的问题。这实际是监管不力的一种体现。”

  “监管部门在对待网销创新上,一直比较宽容,允许试错经营,我们鼓励创新,但须谨记,行业的每个错误最终都是由消费者来买单的。”李滨表示,在一定程度上,试错经营与监管要求的依法合规经营,是相互矛盾的。

  同时,李滨也指出,保监系统在纠纷处理过程中的答复前后矛盾。“今天的诉讼,既是依法维权,也是依法揭露。”李滨说,要彻底改变行业乱象,还需要监管层转变思想,切实地为消费者服务。

  银保“存款变保单”

  案件:大致从2008年起,与银行保险业务一同出现的往往还有一个专有用语,即“存款变保单”。银保“存款变保单”的案件直至今日仍未能在行业内消失,尤其在广大农村甚至二三线城市,这种靠忽悠将银行客户的存款转化为保险的现象十分猖獗。

  如2008年9月份,某先生在大连黑石礁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被该银行工作人员和在银行“坐班”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合“游说”,购买了所谓的“最新理财产品”,工作人员声称:该产品每年存5000元,连续存10年,每年返还定额利息和红利,第15年返还本金和累计红利等,按目前估计最终连本带利可能共9万元,并同时附带一份交通意外险。可是经过一段时间,该先生才发现这款理财产品竟然成了完完全全的保险产品,而邮政储蓄银行存折上的存款余额随之为零,全部被保险公司划走充当了保费,如果想取出银行存款则要按照退保处理,只能拿到存款的40%,约2100元。

  销售银保产品被认为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骗局,在保险公司为冲规模不计利润的时候,银行的形象也受到影响,有业内人士认为,银保业务已经成为保险公司业务的糟粕,对行业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去银行存款,听到银行工作人员称还能免费送份保费,相信多数人都会心动,正是这种毫无顾虑的心思让银保产品钻了空子。

  银保存款变保单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太恶劣了,除了保险公司声誉扫地外,利益分割者银行也因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被“拖下水”。

  在银保产品销售过程中,无论是银行人员还是保险公司人员,大多未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第一不说是保险,第二不说有风险,第三不说明确实的收益率,第四将保险往银行存款上靠拢伪装。”张宏雷律师对这种销售方式深恶痛绝。

  站在受害人角度中,种种银保骗局的影响确实触目惊心。相关事件的老年人中,很多人是在得病了需要钱,去银行取钱时才知道存款变成保单了,这等于动用了老年人养老的钱。而在张宏雷律师经手的无数起类似事件中,甚至有把盲人夫妇骗进银行买保单的案件,恶劣程度不言而喻。

责任编辑:乔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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