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各地杠杆标准不同
2012年~2013年,浙江富阳、嘉兴、常山等地频繁传出农信联社为股东进行股权反担保质押的消息,且各个地区的杠杆标准各有不同。
2013年8月中旬,有媒体称,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的股东浙江光大电缆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后,以320万元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的股权为质押,得到富阳农村合作银行富春江支行1000万元贷款。
但据常山、兰溪等地方媒体的报道,当地农信联社有着“出质股金的被担保债权金额最高可以放大到2倍”的规定,即1亿元的股金最高可以释放出2亿元的信贷资金。
“浙江各个地方制定杠杆标准并不相同,我们对原始股杠杆倍率不作固定,主要参考近期股权拍卖成交情况、客户资质判定、担保人资质等因素。”上述嘉兴某农信联社的另一位负责人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他表示,风险控制不仅仅依靠设置倍数上限,股交所的交易情况很能说明股权的价值。“我们的上限标准是根据近期农信联社股权拍卖、成交价格来制定,比如我原始股成本5元/股,最后拍卖成交价18元/股,那我们放大杠杆后的价格最高不能超过15元/股,必须留有余地,但是杠杆翻2~3倍并不是问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过,通常情况下,我们会以去年股权交易价格的均值确认融资额,视客户资质上下浮动。”
此外,上述负责人还称,股东股权性质影响股权拍卖价格。“有时,大股东转让股权反而很难竞到高价,有的大股东早先原始股投入了30万股,竞价到20元/股的话,买方需要花600万元现金购买,价值高缺少市场空间也不行。”该负责人称,“但小额股权反而容易拍高,比如3万股,按20元/股计算只要花60万即可拍下,买的人多了最后可能以70万元成交。”
曾出现担保人代偿贷款情况
事实上,自股权反担保质押推出以来,借款人无法到期还款的事情也有发生。去年上半年,浙江嘉兴一农信联社经办的股权反担保质押业务中,嘉兴地区许村镇一家企业出现不良风险,最终由担保人为其代偿100万元贷款。
“因先前借款企业已将股权出质给担保人,经联社理事会同意股权转让后,担保人顺利取得了股权的所有权,从而大幅减少了企业的代偿损失。”上述嘉兴某农信联社负责人告诉记者。
股权反担保质押的杠杆较高,担保人是否存在代偿意愿成为令农信联社头疼的议题。有农信联社人士向记者透露,近几年农信联社发展形势较好,股权交易溢价较高,此外通常农信联社会额外要求担保人只能是自己熟知的信贷客户。
“浙江连环担保情况确实存在,一些看似优质的企业身背多项担保,这些在我们看来都是不具备担保资质的。”上述农信联社人士告诉记者,“担保人必须具备我们农信联社认可的股东资质,所以说原则上是我们的信贷客户,可以更了解企业主的品质、是否涉及投机性行业等。”
他表示透露,截至2013年7月末,该农信联社办理股权质押业务近百笔,为客户提供融资2.3亿元左右。
虽然股权反担保质押只为农联社自身股东服务,业务范围相对比较固定,但由于我国农联社具有股东多而分散的特点,往往前三大股东加起来还不超过5%,股东总人数超2500名的不在少数。
“我们的目标客户是一部分自然人股东,属于个体工商户形式的,目前还没有达到微型企业的规模,尚没有融资贷款的条件或想法。当他们做到一定规模后,自有资金无法覆盖时,融资需求必然存在。”上述嘉兴某农信联社的负责人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现在近百笔的业务量仅仅涉及到近百名股东,这个比例在农信联社的股东当中是很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