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十二条措施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东南网10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 蔡镇金) 记者昨日从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通过省财政每年筹集不少于3亿元,用于支持重点措施的落实。通过创新银保互动机制、“渔船+保单”抵押贷款、渔业专业担保公司、渔业互助担保基金、水产养殖保险试点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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