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违法”存争议
本案目前还没有开庭,对于赣州银行昌南支行扣划客户资金是否违法也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张位忠公司账户里的钱,真是刘斌理解的,还是自己的吗?银行是否有权扣划宣昌公司账户内的资金?
原告代理律师王新民认为,张位忠账户中的这笔钱,所有权无论是张的还是刘的,需要法院认定。在没有充分法律依据、合同依据的情况下,强行扣划涉嫌违法,只有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以对客户账户资金进行强行扣划,银行无权这样做。
杜娟则称:“钱在张位忠账户,应该就可以认定是张卫忠的钱。”
王新民表示,银行有权要求张位忠提高保证金的比例和银行有权直接扣划张位忠账户资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对此,杜娟称,银行与宣昌公司签署了承兑协议,其中第二条约定:出票人按汇票金额不低于50%存入保证金,如出票人出现经营风险情形时,承兑银行有权根据风险程度随时要求出票人提高保证金比例。
杜娟又解释称:“张位忠是我们的授信客户,但是今年3、4月份的时候,我们在贷后管理走访时发现,张位忠的经营情况不是很乐观。据了解,张位忠在南昌银行有5户联保,其中2户联保出现了预警,我们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当时南昌银行也准备起诉张位忠。我们打张位忠的电话也不接,针对这些情况,当我们查到其公司的账号上面有钱时,这才进行了收债。”
在银行方面看来,在了解到宣昌公司经营有问题的情况下,依据提高保证金比例的条款,有权将公司账号的300万元划走,属于自保行为。
但银行方对“随时要求”的定义中是否包含“告知”义务,未作回答。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熊进光认为,如果是储户欠了银行的钱,银行就没有提前告知的义务,但事后要告知客户;如果是其他的款项,则要提前通知。
相关专业人士认为,银行划款是否合法,要看银行与张位忠之间是否约定可以扣划其存款,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银行就无权扣划宣昌公司的240万元,扣划了则涉嫌违法。
江西省银监局一工作人员则称,银行与客户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与第三方无关,银行有权扣划到期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对于没有到期的承兑汇票,银行能否划走客户账户里的钱则要看具体情况。
熊进光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银行与宣昌公司之间签订了承兑协议,因此银行有权划走其账号上的钱。如果银行与宣昌公司之间没有签订承兑协议,银行必须通过司法程序合法扣划宣昌公司账上的钱作为保证金。
据悉,本案目前还没有开庭,对于赣州银行昌南支行扣划客户资金是否违法也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