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翼集团不会傻到将到手的巨额收益拱手出让,只是不想充当社保基金的‘义工’而影响自身收益,就只得假借第三方的转让名义,实现左手换右手。”上述知情者表示,“当然,不排除此时转让存在利益输送。”
悖论是,此番转让所持福慧达股权如若为左手换右手,则海翼集团是在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以规避社保基金转持政策;若将此等优质股权卖给与海翼集团毫无关系的第三方,且低于标的股权的IPO发行价,无疑很难回避贱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
而此次股权交易为书面竞价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买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支付全部转让款。
根据公告,购买人要在今年9月15日至21日办理意向购买登记手续。
对于此次转让拟上市公司股权,海翼集团有关人士表示,具体原因不便向外界透露。
地方国资的利益纠葛
实际上,作为国内首家提供果蔬供应链管理服务的福慧达,原计划2010年3月份改制,预计最早当年第三季度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
福慧达改制和上市申请计划延后,原因或许就在于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的政策。
2009年6月19日,国务院决定实施国有股转持,要求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公司,均须按实际发行股数的10%,将股份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少于应转持股数的,按实际持股数转持。
尽管去年10月,财政部等四部委下发有关豁免国有创投和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的通知,并于今年3月出台相关细则,但豁免转持义务条件严苛,获得豁免的国有创投极少。
“厦门高新风投和创翼创投在豁免无望后,只得选择隐身幕后的变通方式。”前述知情者称,“这是地方部门政绩和业绩考核的必然结果,规避则能获取资产证券化的巨额收益,被社保基金转持就等于此前投资大多打水漂,对于地方国资和其负责人来说,于公于私都有利益冲动。”
本报记者了解到,厦门高新风投和创翼创投2010年2月入股福慧达,彼时,上海德晖投资作为项目牵头人,联合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上海佳依佳、厦门高新风投和创翼创投,5机构投资逾6000万元。
“为规避社保基金转持,厦门高新风投和创翼创投已在逐步处理此前所投拟上市企业股权。”上述知情者表示,“作为2011年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之一,厦门高新风投也在选择退出。”
业内人士指出,现有政策背景下,许多地方国有创投企业,纷纷提前转让拟上市公司股权,以增加国有股认定难度和模糊化国有产权,不仅违背充实社保基金的初衷,也产生新的利益输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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