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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学平险被指“霸王条款”
money.fjnet.cn 2012-02-17 10:09   来源:经济导报    我来说两句

◆导报记者 于传将 济南报道

“投保了学平险,孩子生病后理赔却遭拒绝,原来竟然要4个月后保险才生效。”15日,家住临沭县城的袁先生向经济导报记者反映了他的遭遇。

导报记者了解到,袁先生于去年9月1日为孩子投保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寿险”)的学平险。去年12月20日,孩子生病住院,其理赔请求却被保险公司拒绝。人保寿险表示,袁先生的保单去年10月4日才生效,尚未达到3个月的观察期。对此,袁先生质疑道,“保险公司说哪天生效就哪天生效?”

15日,导报记者联系了人保寿险山东省分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范子恒表示,该事件已转交到当地分支机构协调处理。保单4个月后生效?

袁先生告诉导报记者,去年9月1日,他从临沭县某幼儿园收到人保寿险学平险投保申请单,并交给老师40元保费由其代办了孩子的学平险。

“去年12月20日,孩子生病住院,出院后到学校开了证明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要求提供各种手续,我忙了将近两天,才把手续办完。”但最后保险公司还是拒绝了他的理赔请求。

令袁先生不解的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理由是3个月的观察期尚未过完,可孩子住院时间距离其投保已有了4个多月了。

为此,袁先生将人保寿险投诉至临沂市保险行业协会。经协会协调,人保寿险向袁先生答复道:虽然投保申请单是2011年9月1日签署的,但学校直到2011年10月份才将申请单送到公司,因此投保人的观察期也应从10月份算起。也就是说,投保人要在2012年生病才能获得理赔。

袁先生表示,投保之后,一直未收到保险合同和发票。申请理赔时,在学校复印了1份人保寿险机打的“个人保险凭证”。该凭证显示,合同生效时间为2011年10月4日。

“9月份签的投保申请单并交了保费,过了1个多月保险才生效。难道是保险公司说哪天生效就哪天生效?”袁先生不解地说。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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