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果政府不监管,企业造假怎么办?
首先,谁来发现、怎样才能发现企业造假。政府当然责无旁贷,检查、检验产品质量是其职责的一部分。但更重要的是依靠媒体和消费者。媒体有天生的新闻嗅觉,知名品牌造假,媒体会有足够的兴趣挖掘和报道。而且,虽然消费者不易识别食品质量,但不表示没有具备监督意愿和能力的消费者。越是知名品牌,消费者越多,有这种意愿和能力的消费者也就越多。若消费者的监督受政府支持,企业规模越大、产品越知名、消费者群体越庞大,食品质量问题就越是能很快被发现。
其次,一旦发现企业造假,如何传播给更多的消费者,确保更多的消费者能及时获悉。对政府而言,发现企业作假、欺骗或产品有质量问题,要及时、全面的向社会广开这些信息。如果政府没有做到,甚至故意封闭信息,要有追究责任的制度。但事实上,传播是新闻媒体的特长。只要政府不限制、不干涉,媒体能做的很好,甚至能做的比政府更好。
再次,若发现了品质问题,如何判定消费者的受损程度、消费者如何获取完整赔偿。这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前不久罗永浩PK西门子事件是个生动的例子,体现了消费者维权的困难。而王海那样的打假者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就无异于放纵企业造假了。实际上,政府与其投入更多资源在监管,不如用在支持消费者维权和获取赔偿上面。
不要期望从过路商贩能买到很好的东西。有多年生意往来的伙伴,做生意甚至可以不用签订正式合同。区别是什么?前者是一锤子买卖,后者是长期的交易。只有交易双方都有长期维持的意愿,并且对交易的长期维持有持续的投入,交易双方才能建立信任,并确保交易长期维持。
企业和消费者的关系虽有不同,但也很类似。若企业与消费者不能维持长期的交易关系,企业的产品必不能被消费者所信任。而违背了交易协议的一方,特别是企业,若不能受到有效地惩罚,那么另一方也不会维持这种交易关系。结果就是互不信任,只好顾及眼前利益。当然,前提是企业维持与消费者的长期关系,要比企业维持与政府的长期关系更重要!
政府严厉的监管和惩处,短期可能会有作用,但长期会有副作用。引导企业持续投入、开放第三方检测、保护新闻媒体监督、支持消费者维权,才是方向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