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过去的8年,整个路段的收费权一直受到质疑。本报记者采访显示,房山区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乃至刚入选十八大代表的人士,他们曾多次要求办理相关提案,众多中央媒体报道过持续的争论。
当时的报道称,京石高速北京段1987年11月开始运营时,本属于政府还贷路段,其收费权应在偿贷完成后取消;人大代表获得的2004年北京市的审计材料显示,该路段涉及银行贷款3.48亿元,向北京市财政局资金分局借款1.7亿元,贷款本息合计5.3254亿元,已于2000年12月之前偿还完毕。
而北京市在1993年将路段一半收费权转让到一个国资企业。此后这部分权益注入到首发集团前身。2000年市政府将路段整体经营权划拨给首发集团,并赋予其30年经营期限,至2029年结束。
房山区人大代表李淑媛2005年获得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办理的回复,回复说,至2004年末已存盈余5.85亿元。回复中称,为“加快北京高速公路建设,实现高速公路建设统贷统还、滚动发展”,注册成立了首发集团。
多家媒体援引的回复还解释称,首发公司担负着500多公里已建成高速公路的管养任务,还规划新建300多公里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还贷压力很大,因此需要通过依法收取通行费偿还贷款。
2008年多部委制定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将经营权转让后的前后累计经营年限定为20年,最多可延长至25年。这个办法可能无法追溯早期建设的京石高速。但是,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2011年6月发布了《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则同时针对历史遗留问题。依照该国务院文件中规定,至今已经营收费25年的京石高速北京段,也应该停止该路段的收费。
不过,首发集团在其2011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书中称,京石高速(北京段)于1994年底建成通车,至今已17年,北京市政府于2000年将该条高速公路经营权授予首发集团,批复经营期至2029年底。如果以1994年为起点计算,则其收费尚可延续2-7年。
争议中,近年评级机构和银行都对京石高速经营权的稳定性表示出担忧。近三个财政年度,首发集团在银行的抵押物全为高速公路和六环路的经营权,但京石高速路段经营权并未能获得银行批准。
从经营情况看,京石高速该路段通行费收入占所有通行费收入10.5%,约4.66亿元。而首发集团当年公布的主营业务(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油品销售和交通工程业务)平均利润率约36%,通行费业务的利润率历年皆高出约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