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财经要闻 > 正文
财税改革方向:中央地方财权事权相匹配
money.fjnet.cn 2013-01-04 10:4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有财权就要有监督

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

对于平衡财权与事权,韦森认为有两个方法,一是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分成;二是把财权进一步向中央收,但收权后事权也让中央多扛点。他认为在地方政府存在负债严重,甚至各自为政的情况,把税收更多地留给地方,解决不了各地的大问题,反而只会留得更多,也花得更多,还可能滋生腐败。所以,他建议把财权上收,事权也上收。

徐曙娜对本报记者强调说,不管给地方留的钱多还是少,都需要进行监督,这是两个问题。所以,2013年在财税领域的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也存在较大的改革空间。

在韦森看来,要从预算民主建设上来启动政府体制改革。预算体制改革,应该以修改《预算法》来作为一个突破口。而与这相关的还在于人大代表专职化、常任化,这样就可以监督政府的财政收支的日常行为和重大的经济决策。

这个思路与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近,他也告诉本报记者,要保证人大参与到预算编制、审查、质询到监督的全程,这样就会有助于财税真正服务于民。另外,他还特别强调财政信息的公开,而目前的公开状况并不能让人满意,而未来不仅要强调公开透明,还要强调公开的信息细化到位,从类、款、项、目,必须公布到底(目)。

税改试点扩容有缓急

上海最先开始“营改增”试点时,规定了“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此,在徐曙娜看来,“营改增”并不会直接降低地方的财政收入,不过由于减税因素存在总量减少的情况,也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日前也撰文称,实行“营改增”,保证了地方的原有利益,但随着经济增长,增量部分将进一步增强中央的收入能力,削弱地方政府的收入能力,特别是在全国推广以后,将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差距。

但即便如此,徐曙娜认为这项改革也还会继续,不仅因为2012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徐曙娜分析,“营改增”的效果对一些重工业或者以农业为主的地方可能积极性不大,但是对相关行业的激励作用还是有效的,一些企业就可能因为税赋的差异进行适当迁移。所以,如果以现代服务业等为发展方向的省市也会积极推动。“但是每个省的情况差异较大,所以‘营改增’不太可能一下子推广到全国所有地方。”

与“营改增”改革状况相似的还有房产税,目前,无论是重庆方案还是上海方案都各有利弊。徐曙娜就强调,房产税更加敏感,虽然扩容或者推广的猜测很多,但是其阻力也会比“营改增”更大。因为在现实中,从沪渝两地的试点效果来看,房产税对降房价的效果并不明显,而且民众对方案本身都还有较大争议,因为高度近似于重庆或者上海的省市并不多,“试点还会逐渐增加,但是不会很快大规模推动,应该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韦森也认为,如果开征房产税,再推广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就会对房价产生重大影响,利率对房价的影响也就开始起“市场作用”了。二手房价会下来一些,对新房价格也会有影响。但是问题不仅在于现在的方案没有普遍征收的不完美和不公平,还在于即便普遍征收也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尤其是不参与交易的自有房产,价值怎么评估?“看来要在全国普遍推开房产税,目前也做不到。”

责任编辑:乔佳利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