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塑造需要在行业层面整合实施媒体传播
随着主要保险企业的迅速崛起,其品牌建设力度和投入不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主要保险企业仅在央视有十几亿元广告投入。但其品牌建设目标主要是实现自我品牌的差异性、识别性和排他性,与行业形象塑造有着明显区别。行业形象的塑造与传播在“受众人群”上更加广泛、不拘泥于品牌识别与挖掘商机;在“内涵要义”上更加凸显传载保险功能作用、形象认知、投保意识和公益文化;在“形式尺度”上要符合金融企业诚信、稳重、广覆盖的传播工具和方案。为此,行业形象塑造需要在监管部门指导和推动下,发挥保险企业的“责任主体”作用,各级行业组织的“组织载体”作用,坚持“尊重规律、系统规划、标本兼治、长期持续”的原则切实加以推进。
一是建立和实施“整合传播策略”。目标多元化的形象塑造需要借鉴品牌传播的理论和规律,采取“整合传播策略”,即细化和确定行业形象传播目标,开展完整规划与系统工程设计,运用广告、公益慈善、媒体互动、危机公关等工具,实现传播因素的累加、细分与整合。同时,建立行业形象宣传工作的制度、资金和组织保障,各级行业组织应建立行业宣传专业委员会,定期筹集和使用宣传专项资金,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整合行业传播资源。
二是高度重视行业形象危机公关。行业应当组织成立媒体危机公关应急小组,吸纳媒体、保险、法律、精算、医学等专家,制定和实施应急工作预案,特别是要建立监管、协会、公司以及专业媒体的协作机制,提升媒体事件应对的及时性、主动性和权威性。
三是着力解决制约形象改善的根源。从影响行业形象的“神经末梢”和直接触点入手,加快推进营销员体制改革,提高准入门槛、优化存量结构,加大教育与培训力度,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急功近利”的销售模式和激励机制。持续加强误导消费和理赔难的综合治理工作,从保险消费者在承保、理赔、客服各个业务触点上改变原有认识、优化客户体验,调整和改观人们对保险业形象的认知。
四是持续推进行业文化建设与传播。行业文化是行业形象的本源,行业形象是行业文化的载体和显像。《管子牧民》中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文化是国家、民族的精神和基础,是一个行业发展的根本。行业形象塑造更须扎实推进文化建设,丰富和完善保险业核心价值理念,坚持行业文化业内建设与社会传播并重,为行业形象塑造提供文化内涵、文化支撑和文化传承。
企业品牌与行业形象是“鱼和水”的关系。如果水质不好,鱼也长不大。水被污染,鱼更是无法生存。两者的媒体传播如同“纲和目”,行业形象塑造是“纲”,应当是行业宣传的基础和主轴,“纲举方能目张”。为此,全行业充分认识形象改善的迫切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历史包袱、适应传媒时代特点,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体验,加大保险知识宣传普及,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传载“互助互济、关爱生命、守护幸福、造福社会”的公益文化,持续推进行业形象的塑造与传播。(作者单鹏,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