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十年前,民营银行就尝试过第一次破题,当时对于民营银行的研究和设计方案已在学术界形成许多共识,也得到了当时监管层面的一定认可。
但由于各种原因,民营银行一直没有大规模发展起来。
这一次,国务院7月5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下称“金融国十条”)让民企看到了创办民营银行的曙光。
梦想照进现实
“民营企业积极性很高。”谈起近期“金融国十条”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徐滇庆告诉《财经国家周刊》,监管机构将批准一批民营银行,大致从全国30多个省市批复50-100家民营银行。
但本刊记者也同时从银监会知情人士处获悉另一种说法,即此次国家重提民营银行开闸是应温州金改的民间呼吁,只会少量批几家试点。
不过,这其中,并不包含小额贷款公司。
“提出小贷公司3年后可以转成村镇银行,这是原则性错误。因为小贷公司归工商局管,不是金融机构,没有纳入金融监管。基本属于拿自己的钱放贷,允许利率高一点,但是风险很大,一旦出了事,丢一笔少一笔。”徐滇庆转引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前行长尤努斯的话说:“小额贷款要生存下去,很难摆脱高利贷的归属,因为成本太高,损失太大。”
这让那些跃跃欲试、始终没有参与到金融领域的民营企业看到了希望。
作为温州民资申办银行的牵头人之一的吕卫国,近期来北京出差变得频繁起来。这正是发生在国务院提出放开民营银行创办的消息之后。
事实上,在温州金改试验区批复之初,吕卫国便联合了全国各地10家温州商会,筹资50亿元,向温州市金融办递交了创办温商银行的方案。
“我们原来想,趁着温州金改试验区的政策红利,将温商的资源整合起来,在温州筹建一个由温商控股的商业银行,这对推动温州实体经济的发展会有好处。”吕卫国称。
报告写上去了,跟金融办也对接了,但忙活了一年多,一直没结果。
如今,民营银行政策东风又起,吕卫国也再次向温州市金融办递交了创办申请。
“尽管国务院和银监会都已明确支持态度,但还没有正式的细则出台,我们的方案还不能细化。不过资金、人员、章程等准备工作早在一年前就已经开始。”吕卫国说,最初申报期间,包括金融办在内的一些部门,建议考虑先成立一个村镇银行再转成民营银行,或者考虑先收购一些银行的股权,但这两种办法都不尽如人意。
在吕卫国看来,村镇银行的设立一定要有正规金融机构的持股才可以,而参股其他银行往往股权比例过小,最多不能超过10%,这对民企来讲是没有话语权的,所以这两种方式都不感兴趣。“最有吸引力的就是允许民营企业成立独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全部出资都由民间资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