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31日在出席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年会上表示,以互联网为依托的金融创新在过去的一年掀起热潮,在互联网小额贷款领域表现为四种形式,其中,尤其要警惕部分形式陷入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的陷阱当中。
吴晓灵表示,时隔一年,小微金融领域出现了许多积极的变化。首先是监管部门对小贷公司的发展给出了积极的引导信号。银监会在其2013年第131号文件中规定了,在评级的基础上,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文件规定,严禁向典当行和非融资性金融机构授信,小贷公司不在禁止之列。中国人民银行也在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征信制度,这都是金融最高当局对市场发出的积极信号。
其次,以互联网为依托的金融创新在过去的一年掀起热潮。互联网小额贷款有四种形式:第一,有经营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电商大数据分析进行风险评级,在网上放贷,最典型的是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第二,“一对一”的中介平台。第三,将出借人、借款人强制分散匹配的中介平台。这种方式对于分散风险是有好处的。第四,债权分散出售平台。网络公司把借款分成若干份对外出售,这个行为的本质就是资产证券化。第一和第二种方式是完全合法的。第三和第四种方式虽然有很大的创新价值,但是在中国的法律环境下一定要警惕陷入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的陷阱当中。
提到小额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问题,吴晓灵认为,金融活动通常要处理好四个问题:信息、价格、风险和外部效应。其中信息是非常重要的的条件。
事实上,传统金融机构因为很难获得小微企业的信息,所以只得依赖抵押和担保的手段防范风险,这样就把大量无法提供合规抵押品的的小微企业拒之门外。国际上小额信贷发展的核心问题就是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便控制风险,降低交易成本。
在吴晓灵看来,无论是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信贷业务还是互联网小额贷款方式,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了解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和负债情况。但是,我国的征信体系目前还未能将服务覆盖到小微企业和为之提供金融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经营小额信贷的机构不得不花大量的人力财力分别去获取第一手的信用资料,增加了信贷市场的交易成本,分散在各机构的信用资料也不能为社会所分享,征信信息没有被充分利用而创造巨大价值。
“穷人是讲信用的,但是诚信者的信用没有被充分记录和分享,其信用没有转化为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吴晓灵称。
为此,她再次呼吁为小额信贷行业提供有效的征信服务通道,建立覆盖社会上所有人的普惠式大征信体系,让小贷公司等小微金融服务机构获得方便快捷的征信服务机会。这样才能降低整个信贷市场的交易成本,并有助于降低信贷风险,并呼吁从业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和配合大征信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