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筹建横琴新区新信托公司
事实上,招行不再打算走重组信托牌照的栈道,心里早已盘算暗渡陈仓——新设立信托公司。如此,就不难理解招行终止收购西藏信托的底气和董秘兰奇的从容。
2012年6月19日,就在招行公告前不到半月,珠海市政协召开的关于横琴金融发展的两项重点提案督办会议,横琴新区管委会回复政协提案称,已经加强与相关单位及银监部门的沟通,加快拟定相关方案,做好筹建信托机构的前期工作。计划由招商银行联合珠海市属国企联合组建信托公司,招商银行已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筹建信托机构的前期工作。
据记者了解,2010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批准在珠海横琴试行金融创新的十七项请示,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了四项“可抓紧办理”的政策,其中一项是“允许筹建或引进信托机构”。
如果招行联合珠海国企筹建信托公司成功,将成为上世纪我国清理整顿信托业以来,首家新设立的信托公司。
“按照《金融许可法》和《信托法》,是可以设立新的信托公司的。”信托专家孙飞博士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国务院在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温州等地的金融改革力度还是很大的,现在国务院又表了态(可以新设立信托公司),银监会肯定要执行。”
但是,新设立信托公司需要银监会报批、股东资格审查、工商牌照注册等一系列的流程,相对重组而言,进度会更慢,“至少一年以上”。此外,新设立的信托公司没有业务和客户积累,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业务起步也会比较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招行想利用国家给横琴新区的政策拿下信托牌照,为综合化经营增添筹码,珠海市政府也想通过新设立的信托公司,丰富珠海金融生态,“填补珠海至今尚无信托机构的金融空白”,可谓各有盘算。
“新设立的信托公司作为招商银行综合化经营角色和珠海市地方金融链条角色可能会有冲突,主要看谁控股,谁控股就由谁主导。”孙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