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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清责任后将行政问责
哈尔滨市副市长任锐忱19日表示,要启动司法程序和行政问责机制,严肃查处桥梁倾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任锐忱说,尽管引发本次事故超载车辆的驾乘人员也成了受害者,但是就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行为,将通过司法程序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在这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有失控漏管责任的双城市交警大队兰陵中队、新兴中队以及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待责任调查清楚后,将启动行政问责。
□各方反应
家属不认可“交通事故”定性
肇事车辆驾乘人员家属昨晚表示,对于市政府发布的调查结果,他们不认同,对于交通事故一说更是不认可。
其中1号车王志武家属表示,超载不能成为压垮大桥的唯一原因,相关部门更应该从设计以及桥梁质量方面考虑。
2号车伤者王春梅家属证实,他们确实在吉林德惠市路政段因为超载而被罚款,但罚款后就被放行了,没有人告诉也没有任何标识,他们不知道桥的承重。家属对于超载事实表示认可,但称并非桥梁坍塌主因。
家属表示,截至目前,5名伤者均在住院,其中1人在重症监护室,政府没有谈赔偿问题。昨天,市政府人员到医院告知,他们当场表示了反对,并称将集体到市政府讨要说法。
家属还提出质疑:坍塌的桥梁到现在也没有爆破清除,这是不是对政府桥梁质量不自信?正常行驶为什么定性为交通事故?为什么不公布专家组名单?
家属表示,他们希望得到合理的赔偿,并希望政府给出服众的调查结果。
对调查结果提出三个疑问
专家认为应从设计上找原因
昨晚,多位路桥专家对哈市政府发布的调查结果表示不认同,普遍认为应该从桥梁的设计上追根溯源,而不应该把问题简单地归咎于超载。
一、为何不解释更改桥梁结构原因?
阳明滩大桥疏解工程全线采用钢混结构组合梁。而按照原工程设计,疏解工程8处跨主要地面路段均应采用混凝土结构。但此次调查结果中并未给出解释。
一位不愿具名专家表示,混凝土结构改为钢混结构,工期可以大大缩短,这也是阳明滩大桥为何如此迅速竣工的原因。
但两者最重要的区别是在重量上,混凝土结构比钢混结构重量要大得多,因而稳定性也就更好,此次桥梁的坍塌便是稳定性问题,因而事故调查结果中应该体现。
二、为何定性为交通事故?
另有专家表示,将此次桥梁坍塌事件定性为特大交通事故,是不恰当的。如果发生了车辆与桥梁的碰撞,称之为交通事故勉强说得过去。而事发时,4辆车正常行驶,大桥突然垮塌,与交通事故无关。
三、设计是否存在缺陷?
还有专家认为,超载肯定是导致大桥垮塌的一个原因,但不应该规避桥梁的其他问题,最主要的还是设计上问题,独柱墩的设计结构导致桥梁平衡性差,因此事发时4辆车的重量压在一侧,桥梁失去平衡而垮塌。
另外从重量上分析,桥梁的承重并不等于最大的承受重量。一般建筑人员考虑桥梁材料安全系数时,要比考虑建设楼房时低一些,也就是会更谨慎一些。打个比方,一根钢筋的强度是30,在建设桥梁时要按照27或者28计算,这样就会留出更大的空间。因此,全部归因于超载的说法并不能获得认可。本版采写本报记者苏晓明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