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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 明年起停售廉租房
money.fjnet.cn 2012-11-27 06:51  杨永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廉租房以租为主,明年起不再受理廉租房购买申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现“两房”并轨,有必要停止廉租房销售。实行廉租住房以租为主,有利于政府保有一定数量的保障房,持续滚动使用,也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为此,通知对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廉租住房可租可售”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并对停售期限前的出售行为进行规范——

明确规定停售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各地不再受理新的购买廉租房申请。对已受理的廉租房购房申请,仍可按有关规定出售。

明确出售前提。出售廉租房以满足实物保障需要为前提。出售比例及对象仍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规定出售价格。廉租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财政部门参照经济适用房定价办法,按成本价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明确出售收入管理。廉租房出售收入按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列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科目管理,专项用于廉租房、公租房保障。廉租房保障对象购买廉租房后,应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登记部门应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 栏中注明“廉租住房”“有限产权”。

此外,廉租房购房人所购廉租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产权的,经批准由当地政府回购。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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