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婚姻保险,很快引起了公众关注。据媒体介绍,这款保险属于分红型年金保险,可以附加重疾险,对投保范围做了严格规定,被保险人必须是已婚女性,投保人与被保人非同一人时,投保人只能是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或者被保险人配偶的父母。它的作用在于,其一是鼓励婚姻持续与美满,投保客户可以自定每年生存金的领取时间,如结婚纪念日、孩子生日、第一次见面、约会时间等,提醒夫妻在面对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下,利用这笔钱经营婚姻。其二是鼓励婚姻持续,投保人需出具正规合法的结婚证明才能投保,在每年存取同等保费的情况下,婚姻持续时间越长久,保险公司返还的保险金额就越高。
业内人士分析,从一般情况看,如果夫妻婚后购买保险产品,解除婚姻时,保单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即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妻子本人,保单也会因“夫妻共有”而面临分割。但这个险种要求只有女性才能作为被保险人,相关生存利益也全部归属女性。万一中途婚变而导致退保,其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能归属女方,并采用了特别约定方式对失败婚姻中的弱者(多数为女性和小孩)给予经济补偿,以避免更多“单亲贫困母亲”的出现。公允地说,这款保险出台的初衷似乎无可非议,受到一些女性客户的青睐,有些高端客户还当做陪嫁礼物送给女儿。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不同看法和议论,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客观地看,保险业是一个以经营管理风险为己任的特殊行业。其主要是通过科学风险评估与控制对所承保的标的给予经济保障,一旦出现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即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使社会减少损失,给公众带来安宁。除此之外,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其开办的险种要依法合规,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还要应需而生,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换言之,一个险种的生命力到底如何,光有市场呼声恐怕远远不够,更要适合国情民意与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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