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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位思考 公平公正
——“闽保协”多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money.fjnet.cn 2013-01-25 09:44   来源:福建保险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从“闽保协”获悉,2012年,“闽保协”在福建保监局的领导,以及会员单位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信访投诉处理,开展诉调对接,建立保险仲裁中心,多元着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12年, “闽保协”共受理信访投诉145件(不含电话投诉),增幅为48%。从信访投诉的内容看,财险方面突出问题是车险理赔;寿险方面,销售误导仍是投诉的主要问题。

“闽保协”2012年受理的车险投诉,有的是因一方怠于请求而迟迟不能赔付;有的是双方都有责任而未按章处理,有的是因无现场、证据不足、索赔资料不全、无事故认定书等,有的是因定损或事故车辆处理方式而引起;有的因出险计下年度赔案未消号,发动机号录入出错等。 寿险方面的投诉有的是属于销售误导,有的是属于售后服务。

2012年的信访投诉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一是信访投诉量有所上升,同比增加47件,增幅为48%。二是被投诉的公司有所增加,上年同期有27家公司被投诉,2012年增加了9家。

“闽保协”作为全省保险业处理信访投诉的重要窗口,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是对上门投诉的,热情接待、听取诉求、耐心解答问题。对每起投诉都做到认真了解案情。二是及时转办会员公司,对转办的投诉跟踪督促、了解处理进展情况。各会员公司对协会转办的投诉件,高度重视,绝大多数会员公司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反馈。协会根据各公司的反馈及时向投诉人进行电话回访。协会受理的145件投诉解决了143,仅有 2件还在处理中。三是组织调解,对于公司与投诉人争执不下的17件保险合同纠纷,协会按照调委会的工作程序,组织进行调解,制作调解意见书,指导保险合同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另外还有13件系保险公司申请,协会组织调解或出具调解意见书。上述调解中有27件得到了执行,另外3件因被保险人原因最终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和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进一步参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闽保协”在福建保监局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市中院)的指导下,在全省率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2012年8月起至年底,共受理福州市中院委托调解的案件17件(委托调解14件,协助调解3件),其中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败诉的15件,胜诉的1件,保险公司放弃诉讼的1件,案情均比较复杂,调解难度较大。经调委会调解,有12件案件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调委会签署调解协议书后,送交福州市中院,福州市中院出具了民事调解确认书;有3件由调委会调解后,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另2件在调委会提出调解意见后保险公司撤诉。案件调解时间平均为20天。

责任编辑:乔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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