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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银行IPO“中止审查”背后:实德以股偿贷
money.fjnet.cn 2013-05-23 09:0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实德近20亿贷款逾期

同为大连市的龙头企业,大连银行和大连实德渊源颇深。

2001年,大连实德集团向大连商业银行(大连银行前身)注资2亿元,获得28.7%的股份,成为大连银行第一大股东。后经多次股权变更,至2011年末,大连实德以4.88%的持股比例居第四大股东。

记者获得的一份实德集团资金部报告显示,大连实德融资主要途径是对旗下金融资产股权进行质押,整个集团仅金融股权质押贷款总额就高达64亿元,另有其他形式贷款余额约30亿元。

大连实德从大连银行获得的最大一笔贷款也采用了类似模式。2011年下半年,实德集团一家关联企业向大连银行申请了13.28亿元巨额贷款和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为4.2亿元),作为担保,实德集团向大连银行质押了旗下生命人寿保险3.18亿股的股权。

上述城商行人士称:“对一家地方银行来说,除政府部门贷款,接近20亿规模贷款很少见。除上述抵押外,大连银行还要求实德找另一家企业追加连带担保。”

因此,大连实德利用其所持大连银行1亿元股权,对上述企业担保进行了反担保。“其实这种安排也就是为了避嫌,这笔贷款风险还是全部由大连实德承担。”该城商行人士认为。

2012年初,大连实德董事长徐明 “失踪”,大连实德资金链紧张状况旋即成为关注的焦点。

记者获悉,上述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及13.28亿元贷款已分别于2012年5月和9月逾期,并形成不良。

“为了防止年末不良贷款攀升,大连银行与实德集团多次协商,赶在去年年底前,实德同意了以物抵债。”上述城商行人士称。

大连银行2012年报披露,2012年12月 27日,实德集团同意以其持有的生命人寿3.18 亿股股权,及持有的大连银行1 亿股股权的股权收益抵偿上述贷款和汇票。

双方匆匆签订抵债协议后,上述股权及股权收益并没有立即过户,相关手续年后仍在办理,这可能导致了大连银行未能及时提交“自查报告”,从而导致IPO“中止审查”。

根据大连银行2012年报,大连实德仍为其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4.88%,大连实德董事长徐明也仍为该行董事。

在上述城商行人士看来,这项抵债协议还会带来一个问题,即大连银行将被动成为生命人寿股东,持股高达3.18亿股。“根据规定这部分股权需要进行清理,这对大连银行IPO也不利”。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持有股权的须按照《商业银行法》规定在2年内予以处置。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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