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推出促企业稳增长新举措
资金、政策、服务并举
省财政厅推出促企业稳增长新举措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10日讯(记者 王永珍)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昨日,省财政厅出台多项新举措,同时要求各市、县(区)创新支持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由“单一的财政资金支持”向“资金、政策、服务并举”转变。
加快支出进度。今年,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继续实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和用电奖励等政策。为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省财政厅将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等方式,将资金预下达到有关市、县(区)财政部门。并明确要求市、县(区)财政部门收到指标文件后,15天内必须拨付到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将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减资金额度。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政支持工业发展资金的整合力度,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发展。逐步采取扩大实行专项资金因素分配法,切块由市、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带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大对工业的投入力度。建立重点联系企业制度,深入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找准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切入点。
推动网上申报。结合“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深入企业宣讲政策,帮助企业梳理符合要求的项目。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网上申报企业项目,为企业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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