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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虚增利润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money.fjnet.cn 2013-04-15 08:54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虽然3月初“自曝”财务问题,但华锐风电(601558.SH)一直没有承认公司虚增利润。直到北京证监局对其发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华锐风电虚增利润一事才得到监管部门证实。

华锐风电4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称北京证监局经查,公司部分业务单据、相关数据、财务记录失实,导致2011年度利润虚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这是华锐风电首次承认“利润虚增”。实际上,早在今年3月7日,华锐风电就已“自爆”会计“差错”。发布公告称,公司经自查发现提早确认收入的会计差错,因此2011年营业收入由原来的1043552万元调减92903万元,差异比例为8.9%;营业成本由原来的991854万元调减66171万元,差异比例6.67%;净利润由原来的77572万元调减16835万元,差异比例21.7%。

针对上述会计差错,华锐风电当时的解释是,根据自查情况,发现2011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中部分项目设备未在项目现场完成吊装,由此导致2011年度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

一位业内资深注册会计师在接受《第一财经微博) 日报》记者采访时也曾表示,企业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不一定构成虚增利润,不过因为华锐风电利润差别很大,证监会应该是要进行调查的。

而一个多月之后,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也让华锐风电被动承认2011年存在利润虚增的问题。

北京证监局要求华锐风电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2013年4月20日前披露经具有执行证券 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更正后的2011年财务报告,同时披露对2012年相关定期报告的调整。此外,公司应当在披露上述更正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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