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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保险惊诧:保费比人民人寿贵3倍
money.fjnet.cn 2012-02-01 10:22   来源:世纪保网    我来说两句

人民人寿恶意定价?

相同类型相似保障,同时也是最基本的定期寿险和重疾险产品,友邦保险的价格为什么比人民人寿贵出如此之多?!难道是人民人寿出于市场竞争的目的,进行了恶意定价?

保险公司应该非常清楚,人寿与健康保险产品定价必须遵循三个原则,也是产品定价的三个目标:费率充足、费率公平和费率不过高。其中费率充足是保险产品定价的第一个目标。从保险产品承诺给付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的费率就必须充足,费率不充足就会导致严重的财务问题,由于保险的社会属性,就有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在确定最初的保费水平时,费率的充足性问题就显得特别重要。尽管世界范围的保险监管趋势是放松费率监管,但在有些国家,为了保证费率充足依然实行费率监管,尤其是健康保险。那么,人民人寿“精心优选”保险产品定价是否费率充足?

“精心优选”保险产品由明亚保险经纪(以下简称明亚)牵头,世界最大的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慕再)提供产品定价的精算支持和再保服务,人民人寿提供承保服务。作为国内唯一的专业寿险经纪公司,明亚CEO杨臣告诉世纪保网:“精心优选的费率拟定是由慕再和人保寿的精算师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制定的,使用同样的生命表、预定利率,也计提了适当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费用,并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是理性的商业保险产品。”

“精心优选这样产品的出现,是真正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让保险回归保障的实际行动,(是)改善行业口碑的一次勇敢的尝试。”杨臣最后强调。

友邦保险产品定价不道德?

费率不过高是保险产品定价的第三个目标,如果说费率充足是保险产品保费(价格)水平的一个下限的话,那么费率不过高是保险产品保费(价格)水平不能突破的一个上限,因为过高的保费(价格)水平必然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为此,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保险发达国家,对健康险(包括了重疾险)保单都设定了保费水平的上限,规定保险公司的赔付(即预期或实际支付的保险金)至少达到所收保费的一个最低标准。比如有的国家规定不得低于50%。2006年友邦保险发生重疾险风波时,中央财经大学郝演苏教授就明确提出,友邦重疾险条款是否合理,关键看赔付率。而根据公开资料,友邦保险恰恰在这最关键的数据上,也是最能证明自身清白的证据上,始终没有公开实际赔付率。

保险产品的定价尽管比较复杂,但必须包括三个部分:事故发生率、公司管理费用和公司利润。事故发生率是定价的基础,但是影响不同保险公司价格不同的主要因素还是后二者。如果一家保险公司计提的费用率和利润率过高,必然导致保费(价格)水平的上升,导致价格过高。过高的保费(价格)水平必然是不道德的,因为它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过多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管理人员的利益。众所周知,平衡消费者、公司股东和公司管理人员的利益,是保险公司经营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友邦保险价格过高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偏爱和大力扶持商业保险的发展,因为商业保险不但可以降低国家的社会保障负担,同时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过高的保险价格会抑制保险需求,影响保险服务社会经济大局。国外专家通过研究发现:保险价格与保险需求存在负外部性关系,保险价格每提高10%,保险需求会下降7%。相对于人民人寿“精心优选”标准体的保险价格,友邦保险的价格提高了100%多,按照此理论测算,相当于友邦保险抑制了中国社会保险需求70%多。因此过高的保险价格严重违背了《国十条》的精神,违背了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发展要求。

如果说2006年友邦重疾险风波,是消费者质疑友邦重疾险条款极不合理的话,那么友邦保险定价过高,将会导致消费者对保险行业更大更多的不满,甚至是对保险行业的愤怒!将有可能再次重创中国保险业本就脆弱的社会形象。

友邦保险“回家”20年之际,世纪保网将进一步解读友邦20年发展之路,由此来反思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之路、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之路。尤其是中国保险监管如何推动诚信文化的建设,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敬请各位关注!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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