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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方案10月或推出 国企利润上缴攻坚
money.fjnet.cn 2012-07-31 09:43   来源:《财经》杂志    我来说两句

国企利润上缴攻坚

提高国企特别是垄断央企的利润上缴比例,限制国企高管和部分员工过高的薪资水平,也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长期难点和焦点问题。

在这方面,中央已经在多个文件中确定了改革的方向,即要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收益分享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用于社会公共支出的比重。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目前,大多数部委均赞同《方案》应规定通过较加大幅度提高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以弥补社会保障等民生开支的资金缺口。

官学两界人士普遍认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力度过小,上缴基数和比例过低。2009年国企实现利润1.3万亿元,2010年国企盈利近2万亿元,同比增长37.9%,利润上缴比例应为5%-10%,但2009年的上缴比例仅为6%左右,2010年更是降至2.9%。而目前上市公司向股东分红的平均比例在40%左右。在其他一些国家,国有企业上缴的红利一般为盈利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有的甚至高达盈利的80%-90%。

贾康表示,国有企业导致收入不公的另一个问题是,企上缴的红利目前主要在央企体系内部转移,没有明显惠及民众。《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预算报告》显示,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800.61亿元,支出769.54亿元。其中,723.6亿元又以各种名目返回给了央企,而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支出只有40亿元,仅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的5.2%。

有关部委的学者建议,《方案》应明确规定将国有企业利润上缴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还要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直接纳入公共预算,并且只能用于社会保障和民生支出。

不过,这些建议都遭到了国资委和央企的抵制。国资委有关官员认为,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需要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现阶段不宜过高。

此外,近些年来,部分央企负责人的天价年薪,以及部分国企员工偏高的薪资和福利水平,不但加剧了收入差距,也增加了社会公众的不满情绪。

针对该问题,苏海南建议,应坚决落实“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办法”即《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管好央企高管薪酬的同时,还要管好地方企业和央企的二三级企业高管的薪酬。

苏海南表示,对公益性的国企高管,应视为准公务员,其薪酬应限定在同地区公务员年薪的2倍到3倍。对竞争性国企高管,应准市场价。还要监管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要健全和细化上市公司内部制衡机制,不能让上市公司的高管自定工资,可以考虑赋予小股东对持股企业高管薪酬的发言权。

不过,有关部委在征求央企和国有金融企业高管对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办法的意见时,遭到了一些部级高管的强烈反对,指责限制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金融企业高管薪酬的做法是严重违反市场经济规律。

国资委的一些官员也不赞成降低央企高管薪酬。他们认为,在2009年央企主要负责人的平均年薪与企业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就从2003年的高于14倍,缩小到12倍左右,已经符合国务院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2010年央企主要负责人的平均薪酬水平为65万元左右。因此,央企不存在“天价年薪”的问题。

责任编辑:全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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