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基本制度完善、制度改革还是日常监管方面,种种迹象显示,2013年,在市场化导向之下,监管层正从多个方面着力于提高A股市场基石———上市公司的质量。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过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日常监管改进以及对利益关联方的制约,整体提升上升公司质量,净化A股环境,提高市场投资价值,将在未来一段时间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核心话题。
修法
严把新股发行关
在今年的两会上,《证券法》的修改成为多位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记者获悉,《证券法》修订今年将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其中涉及发行制度改革。
业内人士认为,发行制度的改革,关键就是要让更多的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郭树清提出的IPO能不能不审的问题,现在看来不能回避。1998年《证券法》规定核准制,是把它确定为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审批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登记制过度的一个中间形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发审制度应该由实质审查向形式审查改进,监管机构要对其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充分性进行审查。
“从长远看,我主张推行一种审慎的形式审查制度,即审慎的注册制。鼓励在发行市场中的公平竞争,让好企业脱颖而出,让坏企业望而却步,进一步加大对于造假者的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刘俊海说。
他还建议,在新股上市改革中,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承担个人担保责任,即公司出现造假的话,上述个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实际运行中,则要通过法律设定其担保义务,并且要求其寻求相关机构出具的保函(例如银行)。
来自证监会的信息显示,下一阶段,拟从五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一是修订完善相关规则制度,改进发行条件,细化信息披露要求,逐步淡化对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二是深入开展对IPO在审企业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完善新股定价约束机制,推动市场相关各方归位尽责,强化对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监管。四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抑制“炒新”。五是坚决打击粉饰业绩、包装上市、虚假披露、合谋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一家券商投行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从上述改革方向来看,在去行政化、市场导向的改革前提下,监管部门对于如何把好拟上市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关口极为在意。“近段时间,A股市场出现了好几例影响极为恶劣的造假上市行为,监管部门颇为恼火,压力也很大,怎样提高拟上市公司的质量,避免出现重大的造假上市、欺诈上市行为,将成为今年整个发行工作的重点。”
目前,在IPO在审企业的财务检查进展中,已经进入券商自查的末期,预计下周起递交终止审查申请的公司将进入密集期。来自证监会的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已经先后有29家拟上市企业终止审查,其中包括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19家,拟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企业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