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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股权收购无视诸多苛刻条款
money.fjnet.cn 2013-01-10 13:5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另外注意到,本次转让完成后,摩诘创新两自然人股东崔明宝、王宝奇还合计持有10%股权。或是为保障上述两人的权益,意向转让协议中还要求海格通信作出承诺,即成为摩诘创新控股股东后在2013-2015年期间不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如确需增资,则应在增资前收购剩余10%股权,且该部分股权的转让价格在本次转让的每股价格基础上溢价30%。此外,在2013-2015年度期间,若摩诘创新当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则应在该年度应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40%。

  面对上述诸多严苛条件,海格通信最终全盘接受且“执著”于高价收购。公司相关人士昨日对此表示,收购摩诘创新主要是为了与现有业务形成互补,拓展产业布局。“摩诘创新原计划独立上市,为顺利购得该部分股权,公司遂给出了较高的估值。”由此来看,摩诘创新原有股东正是抓住了海格通信急于收购的心理,进而“狮子大开口”。

  相较于海格通信所承担的“重任”,相关股权转让方对应的承诺“代价”则要小很多。转让方承诺摩诘创新2013-2015年度经审计后的税后合计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若低于这一指标,相比于4.66亿元的收购价格,海格通信仅不再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4517万元尾款。此外,只有当摩诘创新今后三年累计净利润低于1亿元时,海格通信方可无偿受让剩余10%股权。总之,对股权出让方而言,本次交易无疑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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