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国际上机场命名就是多元化的,并不局限于单纯的地名,如法国以戴高乐这一人名来命名机场;此外,国内外的标志性建筑、街道甚至城市都存在大量以人名、企业名命名的案例。
相反,宜宾机场的更名恰反映目前各地机场盲目新建或扩建之虞。中国民航局近日数据显示,2011年底全国共有颁证运输机场180个,亏损的机场达135个,其中中小机场占87%,且去年国内机场亏损合计约20亿元。宜宾机场属于存在亏损的支线型中小机场,其以宜宾五粮液机场命名,或许也是希望借助五粮液品牌之名气,招揽更多的客货运吞吐量,改善其经营状况。然而,鉴于宜宾之地理区位,冠名五粮液很难扭转其区位劣势,而改变其支线型中小机场之状况。从这个角度而言,宜宾方面投资11亿巨款的机场扩建,在经济可行性上恰值得反思,甚至当前各地大型机场的经济可行性值得反思。
还需要认真考虑的是现行《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行权边界。适度修改《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对机场命名的限制性或引导性规定,赋予机场在LOGO命名等方面的选择自由、品牌运营自由,或将更有助于为机场优化整合资源,灵活运营创造条件。同时,社会应该明白,商业的归商业。毕竟,若机场更名能提高机场知名度,招揽来更多业务,即便机场出现频发的更名,也应求同存异地加以包容。
其实,当前人们对宜宾机场更名的热议与质疑,或许也在于人们在多个方面对地方政府与大企业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的某种不信任,这突出表现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问题等,因为税收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对大企业过于“父爱主义”与纵容。此外,人们对于自己生活区域内的一些项目缺乏有效的话事权,这也是人们产生质疑的重要原因所在。公共决策理论认为,只有经过了合理的公共决策过程、充分博弈过的决策,才会赢得各利益相关方的较大支持,区域内的每一个民众都是利益相关方,他们的意见事先应该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