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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财险高保低赔遭投诉 新车价投保折旧价理赔
money.fjnet.cn 2012-06-16 09:37   来源:市场导报    我来说两句

除此之外,消保委还认为,安邦财险明知消费者投保的车辆已经使用4年以上,却在合同中要求消费者按照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并在合同的约定条款中写明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为45.4万元,让消费者误以为发生全损时,是按照投保金额进行赔偿的。这说明安邦财险高于车辆实际价值收取保费,存在欺诈消费者的主观故意。

尽管洞头县消保委多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是双方最终没能协商一致。消保委表示,将支持消费者的进一步维权行动。

有业内人士指出,车辆保险的“高保低赔”已是行业“潜规则”。2009年,保险法修订时,就已增加了一个条款: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2012年3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要求改变车辆保险“高保低赔”的保险方式,但这个示范条款却没有执行日期。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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