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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厦门电 大陆7家银行与厦门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授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日前在厦门举行,总计5年内授信总额高达1400亿元人民币,创下历史之最。
这7家银行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和厦门银行。同时,包括7家银行在内的9家金融机构在签约仪式上与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等13家台资企业签署贷款合作协议。
厦门市副市长国桂荣在签约仪式上表示,这是厦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第四届海峡论坛大会上宣布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将在未来3至4年内对台资企业再提供600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的惠台举措。
厦门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黄如旭对厦门率先为台资企业争取到1400亿元贷款额度,并力争在未来5年内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台商表示感谢。
黄如旭说,台商协会愿为银行和企业的合作提供便利,构建台商的金融平台。协会计划筹建成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及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落实政府扶持台商的新的金融政策,并帮助解决在厦台商融资难的问题,为正面临困境的企业提供新的机遇,也为所有的台资企业营造更加和谐良好的投资兴业大环境。
据悉,在厦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要求,不断创新产品,提升服务,为台资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优质金融支持。除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委托贷款外,充分运用供应链融资、并购贷款、债券融资、“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和投资银行服务等新方式,进一步拓宽台资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通过海外代付、内保外贷、全球现金结算管理,为企业提供跨区域、全球化的服务,较好地满足了在厦台资企业跨区域发展、全球化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今年6月底,厦门累计引进台资项目3948个,合同利用台资109.9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81.9亿美元。台资企业产值约占厦门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0%,出口额占该市出口贸易总额的50%。